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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繳交

 

繳費單列印
  1. 自114年8月1日起可列印學雜費繳費單,同學(請至會計室學雜費繳費單列印)依說明操作即可自行下載列印繳費單。
  2. 請於114年9月11日前完成繳費註冊。
  3. 進修部新生應繳學雜費及代辦理金額,請詳繳費三聯單,逕向所在地中國信託銀行及各分行或四大超商繳納並於開學時將學生證交由班代統一收齊後,於註冊時間統一辦理註冊。
其他說明
  1. 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四技學制及五專後兩年之學生可具備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之資格。本補助方案與教育部各類減免或其他部會所提供之獎助學金可擇優選擇。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已預做於繳費單中,倘具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或國防部「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發給」等身分者,請與會計室聯繫,製作全額繳費單。
  2. 若有其他學雜費繳費單列印疑問,請洽詢本校會計室(電話:02-82093211 分機 2202、220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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